信息安全等级对应总结第一级:用户自主保护级一-中小企业第二级:系统审计保护级--有影响力的民企第三级:安全标记保护级一地方国企第四级:结构化保护级--中央企业第五级:访问验证保护级。一-军队本标准适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,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,逐渐增强。

: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、经济建设、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,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、公共利益以及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。按照公安部《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》的要求,非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:第一级,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,但不损害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。

第三级,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,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,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。第四级,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,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。第五级,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。

我是信息安全专业的,这个信息安全问题的话,可以说是十分不安全,45级,而且就算你知道了这个级别又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,再高的等级也是摧毁容易建设难。在我国,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0月批准发布的“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”,主要依据GB17859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》和GA163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》等文件,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划分为以下5个级别,如表1所示,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、系统审计保护级、安全标记保护级、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。
3、我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1、工信部建立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,按照紧急程度、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,将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,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、橙色、黄色和蓝色标示。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有网站、短信、微信等多种形式,2、工信部要求基础电信企业、域名机构、互联网企业、网络安全专业机构、网络安全企业通过多种途径监测和收集漏洞、病毒、网络攻击最新动向等网络安全隐患和预警信息,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。